本品为N-[2-(二乙氨基)乙基]-5-(甲磺酰基)-2-甲氧基苯甲酰胺盐酸盐。按干燥品计算,含C15H24N204S•HC1 不得少于98.5% 。
本品的熔点(通则0612)为198〜202°C。熔融时同时分解。
取本品2.5g,加水50ml溶解后,溶液应澄清;取上述溶液,依法检查(通则0901第二法),在450nm的波长处测定吸光度,不得过0.030。
取本品2.5 g,加水50ml溶解后,依法测定(通则0631),pH 值应为 4.0〜6.0。
取本品,加流动相溶解并稀释制成每lml中约含盐酸硫必利lmg 的溶液,作为供试品溶液;精密量取lml,置100ml量瓶中,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,摇匀,再精密量取1ml,置10ml量瓶中,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,摇勻,作为对照溶液。取盐酸硫必利适量,加水溶解并稀释制成每lml中约含1Omg的溶液,取1ml,加过氧化氢试液1ml,水浴加热30分钟,放冷,用水稀释至10ml,摇勻,作为系统适用性溶液,该溶液中含有硫必利氮氧化物(杂质I )。照髙效液相色谱法(通则0512)测定,用辛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(Phenomenexluna C8,4.6mm X 250mm , 5um 或效能相当的色谱柱);以每1000ml中含磷酸二氢钾6.8g 与辛烷磺酸钠0.lg的溶液(用磷酸调节pH 值至2.7)-甲醇-乙腈(80:15:5)为流动相;检测波长为240nm ;流速为每分钟1.5ml;柱温为40°C。量取系统适用性溶液10u1注人液相色谱仪,记录色谱图,硫必利峰保留时间约为8.5分钟,杂质I (相对保留时间约为1.3)与硫必利峰的分离度应大于4.0。精密量取对照溶液与供试品溶液各10u1,分别注人液相色谱仪,记录色谱图至主成分色谱峰保留时间的3倍。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,单个杂质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(0.1 % ) ,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3倍(0.3% ) ,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小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0.5倍的色谱峰忽略不计(0.05% ) 。
取本品约0.4g,精密称定,置10ml量瓶中,加甲醇溶解并稀释至刻度,摇匀,作为供试品溶液;另取N,N-二乙基乙二胺对照品适量,精密称定,加甲醇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lml中约含40ug 的溶液,作为对照品溶液。照薄层色谱法(通则0S02)试验,取上述两种溶液各10u1,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 薄层板上,以浓氨水-二氧六环-甲醇-二氯甲烷(2:10:14:90)为展开剂,展开(大于12cm ),晾干,喷以0.2 % 茚三酮丁醇溶液,100°C加热15分钟。供试品溶液如显N,N -二乙基乙二胺的斑点,其颜色与对照品溶液的主斑点比较,不得更深(0.1% ) 。
取本品,在105°C干燥至恒重,减失重量不得过 0.5 % (通则 0831)。
取本品l.Og,依法检查(通则0841),遗留残渣不得过0.1 % 。
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,依法检查(通则0821第二法),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。
本品为N-[2-(二乙氨基)乙基]-5-(甲磺酰基)-2-甲氧基苯甲酰胺盐酸盐。按干燥品计算,含C15H24N204S•HC1 不得少于98.5% 。
本品的熔点(通则0612)为198〜202°C。熔融时同时分解。
1mg | 5mg | 10mg | |
---|---|---|---|
1 mM | 2.741 ml | 13.703 ml | 27.406 ml |
5 mM | 0.548 ml | 2.741 ml | 5.481 ml |
10 mM | 0.274 ml | 1.37 ml | 2.741 ml |
5 mM | 0.055 ml | 0.274 ml | 0.548 ml |
取本品2.5g,加水50ml溶解后,溶液应澄清;取上述溶液,依法检查(通则0901第二法),在450nm的波长处测定吸光度,不得过0.030。
取本品2.5 g,加水50ml溶解后,依法测定(通则0631),pH 值应为 4.0〜6.0。
取本品,加流动相溶解并稀释制成每lml中约含盐酸硫必利lmg 的溶液,作为供试品溶液;精密量取lml,置100ml量瓶中,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,摇匀,再精密量取1ml,置10ml量瓶中,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,摇勻,作为对照溶液。取盐酸硫必利适量,加水溶解并稀释制成每lml中约含1Omg的溶液,取1ml,加过氧化氢试液1ml,水浴加热30分钟,放冷,用水稀释至10ml,摇勻,作为系统适用性溶液,该溶液中含有硫必利氮氧化物(杂质I )。照髙效液相色谱法(通则0512)测定,用辛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(Phenomenexluna C8,4.6mm X 250mm , 5um 或效能相当的色谱柱);以每1000ml中含磷酸二氢钾6.8g 与辛烷磺酸钠0.lg的溶液(用磷酸调节pH 值至2.7)-甲醇-乙腈(80:15:5)为流动相;检测波长为240nm ;流速为每分钟1.5ml;柱温为40°C。量取系统适用性溶液10u1注人液相色谱仪,记录色谱图,硫必利峰保留时间约为8.5分钟,杂质I (相对保留时间约为1.3)与硫必利峰的分离度应大于4.0。精密量取对照溶液与供试品溶液各10u1,分别注人液相色谱仪,记录色谱图至主成分色谱峰保留时间的3倍。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,单个杂质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(0.1 % ) ,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3倍(0.3% ) ,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小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0.5倍的色谱峰忽略不计(0.05% ) 。
取本品约0.4g,精密称定,置10ml量瓶中,加甲醇溶解并稀释至刻度,摇匀,作为供试品溶液;另取N,N-二乙基乙二胺对照品适量,精密称定,加甲醇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lml中约含40ug 的溶液,作为对照品溶液。照薄层色谱法(通则0S02)试验,取上述两种溶液各10u1,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 薄层板上,以浓氨水-二氧六环-甲醇-二氯甲烷(2:10:14:90)为展开剂,展开(大于12cm ),晾干,喷以0.2 % 茚三酮丁醇溶液,100°C加热15分钟。供试品溶液如显N,N -二乙基乙二胺的斑点,其颜色与对照品溶液的主斑点比较,不得更深(0.1% ) 。
取本品,在105°C干燥至恒重,减失重量不得过 0.5 % (通则 0831)。
取本品l.Og,依法检查(通则0841),遗留残渣不得过0.1 % 。
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,依法检查(通则0821第二法),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。
取本品约0.3g,精密称定,加冰醋酸20ml使溶解,再加人醋酐20ml,照电位滴定法(通则0701),用髙氯酸滴定液(O.lmol/L)滴定,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,即得。每lml髙氯酸滴定液(0.lmol / L )相当于36.49mg 的C15H24N204S•HCl。
抗精神病药。
遮光,密封保存。
本品为盐酸硫必利的灭菌水溶液。含盐酸硫必利按硫必利(C15H24N204S)计算,应为标示量的90.0 %〜110.0% 。
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。
同盐酸硫必利。
2ml:lOOmg (按 C15H24N204S 计)
遮光,密闭保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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