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品为N,N-二甲基-10,11-二氢-3-氯-5H-二苯并[b,f]氮杂草-5-丙胺盐酸盐。按干燥品计算,含C19H23C1N2•HC1不得少于98.5 % 。
本品的熔点(通则0612)为190〜196°C,熔距不得超过2°C。
取本品,精密称定,加盐酸溶液(9—1000)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lml中约含20ug的溶液,照紫外-可见分光光度法(通则0401),在252nm的波长处测定吸光度,吸收系数为220〜233。
取本品l.Og,加水10ml使溶解,溶液应无色;如显色,与黄色3号标准比色液(通则0901第一法)比较,不得更深。
取本品2.0g,加水20ml溶解后,依法测定(通则0631),pH 值应为 3.5〜5.0。
避光操作。取本品适量,加流动相溶解并稀释制成每lml中约含lmg 的溶液,作为供试品溶液;精密量取lml,置100ml量瓶中,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,摇匀,作为对照溶液;取盐酸氯米帕明及盐酸丙米嗪对照品各适量,加流动相溶解并稀释制成每lml中各约含0.lmg的溶液,作为系统适用性溶液。照高效液相色谱法(通则0512)试验,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;以甲醇- 1.25%庚烷磺酸钠溶液-1.0% 三氯醋酸溶液-2.5 % 磷酸二氢钾溶液(330:80:50:40)为流动相;检测波长为251nm;柱温为40°C。取系统适用性溶液20u1注人液相色谱仪,记录色谱图,理论板数按氯米帕明峰计不低于2000,氯米帕明峰与丙米嗪峰的分离度应大于4.0。精密量取对照溶液与供试品溶液各10u1,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,记录色谱图至主成分峰保留时间的2倍。供试品溶液的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,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的主峰面积(1.0% ) 。
取本品,在105°C干燥至恒重,减失重量不得过 0.5% (通则 0831)。
取本品l.Og,依法检査(通则0841),遗留残渣不得过0.1 % 。
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淹,依法检査(通则0821第二法),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。
中文名 | 盐酸氯米帕明 |
英文名 | clomipramine hydrochloride |
别名 | 盐酸海地芬 盐酸氯米帕明 盐酸安拿芬尼 盐酸氯丙咪嗪 氯丙咪嗪盐酸盐 3-氯-5-(3-二甲氨基丙基)-10,11-二氢-5H-二苯并(6,5)氮杂卓盐酸盐 N,N-二甲基-10,11-二氢-3-氯-5H-二苯并[b,f]氮杂卓-5-丙胺盐酸盐 |
英文别名 | Clomipramine HCl CLOMIPRAMINE HCL Chloroimipram-ine HCl CLOMIPRAMINE HYDROCHLORIDE clomipramine hydrochloride CHLORIMIPRAMINE HYDROCHLORIDE CHLOROIMIPRAMINE HYDROCHLORIDE 3-chloroimipraminehydrochloride 3-chloro-5-(3-(dimethylamino)propyl)-10,11-dihydro-5h-dibenz(b,f)azepinemono 3-CHLORO-10,11-DIHYDRO-N,N-DIMETHYL-5H-DIBENZ[B,F]AZEPINE-5-PROPANAMINE HYDROCHLORIDE 3-chloro-5-[3-(dimethylamino)propyl]-10,11-dihydro-5h-dibenz[b,f]azepine monohydrochloride |
CAS | 17321-77-6 |
EINECS | 241-344-3 |
化学式 | C19H24Cl2N2 |
分子量 | 351.31 |
InChI | InChI=1/C19H23ClN2.ClH/c1-21(2)12-5-13-22-18-7-4-3-6-15(18)8-9-16-10-11-17(20)14-19(16)22;/h3-4,6-7,10-11,14H,5,8-9,12-13H2,1-2H3;1H |
InChIKey | WIMWMKZEIBHDTH-UHFFFAOYSA-N |
熔点 | 189-190°C |
沸点 | 434.2°C at 760 mmHg |
闪点 | 9℃ |
蒸汽压 | 9.63E-08mmHg at 25°C |
溶解度 | H2O: 25 mg/mL |
PH值 | 3.5~5.0(100g/l,25℃) |
存储条件 | 2-8°C |
敏感性 | Sensitive to heat and light |
外观 | 粉末 |
颜色 | white to off-white |
MDL号 | MFCD00069234 |
危险品标志 | Xn - 有害物品 T - 有毒物品 F - 易燃物品 |
风险术语 | R20/21/22 - 吸入、皮肤接触及吞食有害。 R39/23/24/25 - R23/24/25 - 吸入、皮肤接触及吞食有毒。 R11 - 高度易燃。 R36/37/38 - 刺激眼睛、呼吸系统和皮肤。 |
安全术语 | S36 - 穿戴适当的防护服。 S45 - 若发生事故或感不适,立即就医(可能的话,出示其标签)。 S36/37 - 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和手套。 S16 - 远离火源。 S7 - 保持容器密封。 S62 - 若吞食,切勿催吐;立即求医,并出示其容器或标签。 S38 - 通风不良时,须佩戴适当的呼吸器。 S36/37/39 - 穿戴适当的防护服、手套和护目镜或面具。 S28 - 不慎与皮肤接触后,立即用大量肥皂水冲洗。 S26 - 不慎与眼睛接触后,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征求医生意见。 S24/25 - 避免与皮肤和眼睛接触。 S22 - 切勿吸入粉尘。 S20/21 - S13 - 远离食品、饮料和动物饲料保存。 |
危险品运输编号 | 3249 |
WGK Germany | 3 |
RTECS | HN9055000 |
海关编号 | 2933996100 |
Hazard Class | 6.1(b) |
Packing Group | III |
上游原料 | 氨基钠 |
本品为N,N-二甲基-10,11-二氢-3-氯-5H-二苯并[b,f]氮杂草-5-丙胺盐酸盐。按干燥品计算,含C19H23C1N2•HC1不得少于98.5 % 。
本品的熔点(通则0612)为190〜196°C,熔距不得超过2°C。
取本品,精密称定,加盐酸溶液(9—1000)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lml中约含20ug的溶液,照紫外-可见分光光度法(通则0401),在252nm的波长处测定吸光度,吸收系数为220〜233。
取本品l.Og,加水10ml使溶解,溶液应无色;如显色,与黄色3号标准比色液(通则0901第一法)比较,不得更深。
取本品2.0g,加水20ml溶解后,依法测定(通则0631),pH 值应为 3.5〜5.0。
避光操作。取本品适量,加流动相溶解并稀释制成每lml中约含lmg 的溶液,作为供试品溶液;精密量取lml,置100ml量瓶中,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,摇匀,作为对照溶液;取盐酸氯米帕明及盐酸丙米嗪对照品各适量,加流动相溶解并稀释制成每lml中各约含0.lmg的溶液,作为系统适用性溶液。照高效液相色谱法(通则0512)试验,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;以甲醇- 1.25%庚烷磺酸钠溶液-1.0% 三氯醋酸溶液-2.5 % 磷酸二氢钾溶液(330:80:50:40)为流动相;检测波长为251nm;柱温为40°C。取系统适用性溶液20u1注人液相色谱仪,记录色谱图,理论板数按氯米帕明峰计不低于2000,氯米帕明峰与丙米嗪峰的分离度应大于4.0。精密量取对照溶液与供试品溶液各10u1,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,记录色谱图至主成分峰保留时间的2倍。供试品溶液的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,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的主峰面积(1.0% ) 。
取本品,在105°C干燥至恒重,减失重量不得过 0.5% (通则 0831)。
取本品l.Og,依法检査(通则0841),遗留残渣不得过0.1 % 。
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淹,依法检査(通则0821第二法),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。
取本品约0.25g,精密称定,加乙醇50ml溶解,精密加0.Olmol/ L盐酸溶液5ml,照电位滴定法(通则0701),用氢氧化钠滴定液(0.lmol/L)滴定,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。每lml氢氧化钠滴定液(0.lmol/L)相当于35.13mg 的 C19H23C1N2•HC1。
抗抑郁药。
遮光,密封保存。
本品含盐酸氯米帕明(C19H23C1N2•HCI )应为标示量的90.0 % 〜110.0 % 。
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,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微黄色。
同盐酸氯米帕明。
(l )10mg (2)25mg
遮光,密封保存。
本品为盐酸氯米帕明的灭菌水溶液。含盐酸氯米帕明( C19H23C1N2•HCl )应为标示量的 95.0 %〜105.0% 。
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。
含量测定
同盐酸氯米帕明。
2ml:25mg
遮光,密闭保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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